衡水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9號)精神,為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時間調整為2011年6月11、12日舉行,考點設在石家莊。
二、2011年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1月7日至27日,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最晚于1月27日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1年2月14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三、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六、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2元。
衡水市職考中心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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