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冊土地評估機構: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0]26號)精神,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1日至12日舉行。為做好我省2010年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省國土資源廳已成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吉林省考區(qū)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吉林省考區(qū)的領導工作。具體考務工作委托吉林省土地估價師協(xié)會(以下簡稱省協(xié)會)承擔,并在省協(xié)會設立吉林省考區(qū)辦公室。
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負責本機構人員的報考組織工作。
二、報考工作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guī)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yè)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二)報名事宜
1、吉林省考區(qū)報名窗口開通時間為2010年5月1日,關閉時間為2010年5月30日。
2、報考人員統(tǒng)一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zhí)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xié)會網站(http://www. 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tǒng),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首次報名人員報考科目為五科。
3、報考人員應攜帶網上下載已經報名完畢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于2010年5月15日至5月30日期間。到考區(qū)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xù)。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4)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須為蘭底。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驗證后退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力。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6)參加2006、2007、2008、2009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未全部通過的人員,報名時可持準考證和網上下載已經報名完畢的報名表直接報名。
三、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5〕147號)和吉林省發(fā)改委、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函》(吉發(fā)改收管聯(lián)函字[2006]198號)的規(guī)定,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吉林省考區(qū)報考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四、其他事宜
1、根據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要求,2010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參考資料為國家現(xiàn)行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行業(yè)準則、技術標準和技術規(guī)程等。
2、除《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由考區(qū)辦公室統(tǒng)一聯(lián)系征訂外,報考人員可通過考區(qū)辦公室征訂或自行與出版聯(lián)系購買其他考試參考資料,考區(qū)辦公室征訂考試參考資料截止時間為2010年5月30日;
2、由于沒有指定考試參考教材等方面原因,今年我省不單獨組織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班。
3、其他相關事宜請向吉林省考區(qū)辦公室咨詢。
吉林省考區(qū)辦公室地址:長春市建設街2008號九樓903室。
聯(lián)系人:劉寶東 辦公電話:13756980438 手機:13756520182
趙銘明 辦公電話:0431-88587339
傳 真:0431—88587339
郵政編碼:130061
此通知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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