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以意思表示為要素,旨在設立、變更、終止一定民事法律關系的合法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以意思表示為要素,旨在引起一定法律關系變動的行為,是引起法律關系變動的主要原因。最典型的民事行為是合同、遺囑和婚姻。
民事主體的意圖在于引起法律關系的變動,但能否達到預想的效果,取決于該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符合有效要件的為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為法律承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要件,可能為無效、可撤銷和效力待定。
(2)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3)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guī)定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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