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網上報名:6月23日至7月1日;照片審核:6月24日至7月2日;資格初審:7月1日至7月3日;申述補正:7月9日至7月10日;網上交費:7月14日至7月20日;準考證打印:10月13日至10月16日。
根據《關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建辦綜函[2015]631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ㄒ唬┤〉梅康禺a估價相關學科中等專業(yè)學歷(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ǘ┤〉梅康禺a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ㄈ┤〉梅康禺a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ㄋ模┤〉梅康禺a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ㄎ澹┤〉梅康禺a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痪邆渖鲜鲆?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三、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四、報名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本次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的組織由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設區(qū)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建委)、房管局(以下簡稱初審部門)負責,各初審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本次考試的考點全部設在太原市。
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首次報考人員必須上傳紅底照片,填寫信息時務必認真閱讀考試文件并遵守報名協議。
報考人員根據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報名點。
請報考人員謹慎填寫報名信息,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錯,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填報信息、上傳照片、照片審核、打印資格審核表、現場資格審核、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流程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網上報名:6月23日至7月1日;照片審核:6月24日至7月2日;資格初審:7月1日至7月3日;申述補正:7月9日至7月10日;網上交費:7月14日至7月20日;準考證打?。?0月13日至10月16日。
五、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工作單位蓋章,由工作單位將本單位報考人員信息匯總后,到所在地的初審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須向初審部門提交如下資料:
?。?)《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由本人自行下載并填寫。
?。?)報考人員個人申報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和實務年限證明一份(附件2)。依據報名條件需提供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本人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根據報考人員報名情況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的“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一份及其電子文檔(附件3)。
六、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規(guī)定,考試費用收取標準為: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
3、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交費,未按時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需領取交費票據的人員,于10月13日至10月16日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分別到以下地點領?。?/p>
報名費、考試費的發(fā)票:山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政務大廳(太原市建設北路85號),
考務費的發(fā)票: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辦事大廳(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302房間)。逾期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項
1、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所需使用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由考生自備。草稿紙統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2、《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3、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移動電話、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移動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4、各科目考試范圍以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八、有關要求
1、參加考試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真實,如發(fā)現個人資料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該執(zhí)業(yè)資格。如已通過考試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則依法注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對于從業(yè)證明不實的,將追究出具證明的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九、成績查詢
考后兩個月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十、其他
有關資格審核方面事宜由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及各初審部門負責,省住房城鄉(xiāng)建廳綜合處聯系電話:0351-3580137;各市聯系方式見附件1.
有關網上報名等方面事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科負責,聯系電話: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四科負責,聯系電話:0351—7339662;
費用結算、發(fā)票領取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綜合科負責,聯系電話:0351—7330067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5年6月19日
附件1: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單位聯系方式表
附件4: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裝訂封皮及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