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現在備考已經開始,房地產估價師知識點需要一點一滴的積累,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理論與方法》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一、房地產的定義
土地、建筑物和其他相關定著物,實物、權益和區(qū)位的結合體。
二、土地、建筑物和其他相關定著物的含義(熟悉)
1.土地的含義
土地的地表范圍——該宗土地在地表上的“邊界”所圍合的區(qū)域(平面概念);
土地的地上空間范圍——以飛機的飛行高度為限(立體概念);
土地的地下空間范圍——以人類的能力所及為限。
政府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其地表范圍通常是根據界址點坐標的平面界址圖或建設用地紅線圖,由土地管理部門或規(guī)劃管理部門在地塊各轉點釘樁、埋設混凝土界樁或界石并放線來確認,形狀為封閉多邊形,面積大小依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與測量知識印證)
2.建筑物的含義
廣義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構筑物,狹義主要指房屋。
房地產估價中一般將建筑物作廣義理解。房屋是指有基礎、墻體、門窗和頂蓋,起著擋風遮雨、保溫隔熱、抵御他人或野獸侵擾等作用,供人們在其內部進行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建筑空間。(房屋與構筑物的區(qū)別:房屋有內部空間,構筑物沒有內部空間,或者人們只在其外部活動)。構筑物如水塔、煙囪、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
3.其他相關定著物的含義(熟悉)
附著或結合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土地或建筑物的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