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估《理論與方法》知識點:名義價格和實際價格
名義價格是表面上的價格,能直接觀察到。
實際價格一般直接觀察不到,需要在名義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或處理才能得到。
有多種含義的名義價格和實際價格
(1)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價格為名義價格,扣除了價格因素后的價格是實際價格。
(2)在買房贈送裝修、家具、汽車、車位等的情況下,總房價是名義價格,扣除這些贈品后的價格是實際價格。
(3)在交易當事人為了逃稅等而不實申報成交價格的情況下,申報的成交價格是名義價格,真實的成交價格是實際價格。
(4)買賣雙方因為約定稅費的承擔方式不同,也可能導致實際價格與名義價格的不符。
(5)在成交日期時講明,但不是在成交日期時一次性付清的價格是名義價格。
在成交日期時一次性付清的價格,或者將不是在成交日期時一次性付清的價格折現(xiàn)到成交日期時的價格為實際價格。
【重點】名義價格與實際價格的換算
根據(jù)資金的時間價值的換算,將發(fā)生在不同時點的現(xiàn)金流折算到同一時點,即為實際價格。
一套建筑面積為100m2、單價為3000元/m2、總價30萬元的住宅,在買賣中的付款方式可能有下列幾種:
(1)要求在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
(2)如果在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則給予一定的折扣,如優(yōu)惠5%。
(3)以抵押貸款方式支付,如首期支付房價的30%(即9萬元),余款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貸款期限15年,貸款年利率8%,按月等額償還貸款本息。
(4)從成交日期起分期支付,如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成交日期支付10萬元,第二期于第一年年中支付10萬元,第三期于第一年年末支付10萬元。
(5)從成交日期起分期支付,如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成交日期支付10萬元,第二期于第一年年中支付10萬元,第三期于第一年年末支付10萬元。采取這種分期支付價款的,買方在支付第二期、第三期付款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賣方支付利息。
(6)約定在成交日期后的某個日期一次性付清,如約定于第一年年末一次性付清。
在上述第一、三、五種付款方式下,名義價格和實際價格相同,單價均為3000元/m2,總價均為30萬元。
在第二種情況下,名義單價為3000元/m2,名義總價為30萬元;實際單價為3000×(1-5%)=2850(元/m2),實際總價為28.5萬元。
在第四種情況下:名義單價為3000元/m2,名義總價為30萬元;實際總價為10+10/(1+5%)0.5+10/(1+5%)=29.28(萬元)(假定年折現(xiàn)率為5%),實際單價為2928元/m2。
在第六種情況下:名義單價為3000元/m2,名義總價為30萬元;實際總價為30÷(1+5%)=28.57(萬元)(假定年折現(xiàn)率為5%),實際單價為2857元/m2。
總結:打折,延期付款(延遲期內(nèi)不付利息)都會導致實際價格低于名義價格。
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延遲期內(nèi)付利息)不管怎么安排還款方式,實際價格和名義價格都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