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市人事局,市直及駐青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jù)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關于公布二○○五年度全國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注建[2005]3號) 要 求, 現(xiàn)將2005年度 一、二級 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予以公布并就證書辦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合格標準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
考試科目 |
試卷滿分 |
合格分數(shù) | |
一、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1、全考 |
90 |
54 |
2、上半部分 |
45 |
27 | |
3、下半部分 |
45 |
27 | |
二、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100 |
51 | |
三、建筑設計 |
160 |
96 | |
四、建筑結構 |
160 |
95 | |
五、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120 |
72 | |
六、建筑材料與構造 |
120 |
68 | |
七、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
85 |
51 | |
八、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100 |
55 | |
九、場地設計(作圖題) |
100 |
55 |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
考試科目 |
試卷滿分 |
合格分數(shù) |
一、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二、建筑結構與設備 |
100 |
60 |
100 |
56 | |
四、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100 |
60 |
二、成績查詢
考生可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站查詢考試成績,網(wǎng)址:http://www.rsks.sdrs.gov.cn/ 。
三、 證書辦理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員(名單見附件2)的 準考證、兩張照片(小二寸、與準考證同底版,一張貼在登記表照片處,一張辦理證書用) ,并填寫《專業(yè)技術人員執(zhí)業(yè)資格登記表 》 (見附件,可直接打印使用), 駐青單位于4月11日、市直單位于4月12日(各區(qū)市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到青島市人事局考試中心(香港中路18號,福泰廣場B座1101房間) 辦理資格證書。 資格證書工本費7元/本。
附件: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