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0 11:5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辦質電[2007]75號
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湖北、廣東、四川、陜西省建設廳,北京市建委、交通委,天津市建委,上海市建設交通委,重慶市建委: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07]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8號)精神,按照我部《關于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建辦質函 [2007]458號)要求,我部定于200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對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蘇州、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6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與運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督查內容按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要點》(建辦質函[2007]458號附件)和《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評價細則》(具體見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的要求進行。
二、督查方式和程序
我部將派出督查組前往北京等16個城市,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查看現場和反饋意見等方式進行督查,在每個城市督查2至3天。督查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如下:
1、聽取匯報。督查組聽取有關省、市建設(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或主要施工單位)、運營單位關于安全生產自查整改等情況的匯報。
2、查閱資料。包括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其它相關資料。
3、查看現場。督查組到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和已運營線路現場進行查看,重點查看安全隱患。受檢項目工地和運營線路由有關省、市建設(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商督查組確定。
4、反饋意見。由督查組按城市集中反饋督查意見。反饋意見包括總體評價、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等。在督查組反饋意見時,要求省、市建設(軌道交通)主管部門以及建設、施工、設計、監(jiān)理、運營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督查組在反饋意見前如有必要可與省、市建設(軌道交通)主管部門溝通。
三、督查組
我部將組織5個督查組,每個督查組由5至6人組成,其中包括3至4名專家。督查組分組情況如下:
第一組:督查北京、長春、哈爾濱
聯(lián)系人:李禮平 建設部質量安全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041,13611323839
第二組:督查上海、南京、蘇州、杭州
聯(lián)系人:蘭 榮 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4653
第三組:督查天津、沈陽、大連
聯(lián)系人:梁 鋒 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043,13141211789
第四組:督查武漢、廣州、深圳
聯(lián)系人:張穎博 建設部稽查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175
第五組:督查重慶、成都、西安
聯(lián)系人:索 歡 建設部質量安全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041,13671267829
四、督查準備工作
請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督查的相關準備工作。一是明確督查安排工作的牽頭單位和聯(lián)系人,并于10月25日前將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告我部質量安全司。二是在與相關督查組溝通的基礎上安排好督查的詳細日程。三是請各單位準備好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自查整改情況的書面匯報材料以及其它相關文件、資料。
五、廉政要求
督查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反腐倡廉、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并按照財政部、監(jiān)察部《關于落實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行[2007]285號)要求安排住宿。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建設部質量安全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3041,58934464(傳真)。
聯(lián)系人:索 歡(13671267829)
孔令洋(13683563949)。
建設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