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控制》備考資料:索賠費用的計算
2019年監(jiān)理工程師《投資控制》備考資料:索賠費用的計算
(一)索賠費用的組成
1.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1)人工費
◆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
◆由于非承包人責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
◆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加班增加的費用;
◆法定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2)材料費
◆由于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
◆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
◆由于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費用。
(3)施工機具使用費
◆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儀器儀表使用費;
◆非承包人責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儀器儀表使用費;
◆由于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儀器儀表停工的窩工費。
窩工費的計算,如系租賃設備,一般按實際租金和調進調出費的分攤計算;如系承包人自有設備,一般按臺班折舊費計算,而不能按臺班費計算,因臺班費中包括了設備使用費。
(4)管理費
◇內容(延期):現(xiàn)場管理費;總部管理費。
(5)利潤
◆原因(發(fā)包人):工程范圍變更;文件有缺陷或技術性錯誤;發(fā)包人未能及時提供現(xiàn)場等。
但對于工程暫停的索賠,由于利潤通常是包括在每項實施工程內容的價格之內的,而延長工期并未影響削減某些項目的實施,也未導致利潤減少。所以,一般監(jiān)理工程師很難同意在工程暫停的費用索賠中加進利潤損失。
(6)延遲付款利息
◇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遲延付款的利息。
◆“56號令”的承包人索賠條款(表5-7)。
2.措施項目費用
◆已有的措施項目,執(zhí)行原有的組價方法;原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提出適當?shù)拇胧┵M變更,經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
3.其他項目費
◇人工費、材料費等,按合同約定。
4.規(guī)費和稅金
◆工程內容的變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入相應增加的規(guī)費、稅金(其他情況,不能索賠)。
索賠規(guī)費與稅金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百分率保持一致。
(二)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1.實際費用法(額外成本法)
◆思路:按各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計算索賠值;將各項索賠值進行匯總。
◇特點:針對實際開支(單項索賠)的額外成本部分;最為準確、常用!
2.總費用法(總成本法)
◆思路:發(fā)生多次索賠事件以后,重新計算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總費用。
◆計算公式為:
索賠金額=實際總費用-投標報價估算總費用 (式5-10)
◇特點:索賠金額偏高(實際總費用中可能包括承包商人因造成的超支)、對發(fā)包人不利。
3.修正的總費用法
◆思路:在總費用法的原則上,去掉不合理因素。
◆計算公式如下:
索賠金額=某項工作調整后的實際總費用-該項工作調整后的報價費用 (式5-11)
◇修正的4項內容:受影響的時間;受影響的工作;有關費用;調整后的報價費用。
◆相比總費用法,有了實質性的改進(準確程度已接近于實際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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