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30 09:08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裝配式結構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整體的進度計劃。包括:總體施工進度,預制構件生產進度表,預制構件安裝進度表;
2)預制構件運輸方案。包括:車輛型號,運輸路線,現場裝卸及堆放;
3)場地布置方案。包括:場內通道規(guī)劃,吊裝設備選性及布置,吊裝方案,構件堆放位置等;
4)各專項施工方案。包括:構件安裝施工方案,節(jié)點連接方案,防水施工方案,現澆混凝土施工方案及全過程的成品保護修補措施等;
5)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構件安裝時的安全措施,各專項施工的重點安全管理事項;
6)質量管理方案。包括:構件制造的質量管理,安裝階段的質量管理,各專項施工的質量管理重點科目;
7)環(huán)境保護措施。
2、裝配式結構施工前應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方案進行必要的施工驗算。施工驗算應包括以下內容:
1)預制構件的運輸、存放及吊裝過程中預制構件與起吊裝置的承載力驗算;
2)預制構件安裝過程中各種施工臨時荷載作用下構件支架系統(tǒng)和臨時固定裝置的承載力驗算。
3、預制構件在吊裝、運輸施工過程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出廠運輸、裝配時預制構件的混凝土同條件立方體抗壓強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強度等級值的75%;
2)應根據預制構件形狀、尺寸及重量要求選擇適宜的吊具,尺寸較大的預制構件應選擇設置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的吊具吊裝,在吊裝過程中,吊索與構件水平夾角不宜小于60°,不應小于45°;并保證吊車主鉤位置、吊具及構件重心在豎直方向重合;
3)裝配式結構的施工全過程宜對預制構件及其上的建筑附件、預埋件、預埋吊件等采取施工保護措施,避免出現破損或污染現象;
4、施工中使用的吊具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自制、改造、修復和新購置的吊具,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計驗算或試驗檢驗,并經認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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