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 11:48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原材料、構配件不包括施工的輔助材料。如模板、隔離劑等,原材料、構配件應根據(jù)工程特點及設計要求分類填寫,不可各種材料隨進場隨填寫,匯總。匯總表一般分為基礎主體分部工程原材料及構配件;裝飾裝修工程原材料及構配件;幕墻工程原材料及構配件;地下防水分部工程及屋面分部工程原材料及構配件等十類。
匯總表應根據(jù)進場驗收記錄的內容,在每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盡快整理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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