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 10:37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提問】現在審計的一個工程,其結構形式為地庫上座2棟高層,在高層下,筏板厚為1.2m(內無基礎梁),車庫其他部位底板厚度為350mm(與承臺及承臺梁、基礎梁整澆),施工單位報的結算書中套的是滿堂基礎有梁式和滿堂基礎無梁式,請問,350厚的底板是否可以按定額解釋執(zhí)行套墊層子目的模版和混凝土(標號換算)+給振搗養(yǎng)護?如不能按定額解釋執(zhí)行墊層子目,那么定額解釋中提到的:“防水板按墊層執(zhí)行,混凝土允許換算,增加振搗養(yǎng)護” 在什么情況下適用?
【答案】學員fdjhfj,您好!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我認為可以按墊層,因為現場防水底板不可能是按滿堂基礎支的模板,而且還是現場澆筑,所以按墊層都是合適的,因為承臺上邊的公共部分都是按相應基礎,而不是按墊層套的。商砼時,計振搗,不扣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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