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14:5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木構件截面不符合鑒定標準要求或明顯下垂時,應增設構件加固,增設構件應與原有構件可靠連接。
2、木構件腐朽、疵病、嚴重開裂且喪失承載能力時,應更換或增設,構件加固,增設構件的截面尺寸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附錄C的規(guī)定且應與原構件可靠連接;木構件裂縫時可采用鐵箍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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