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程序或步驟
7.1物業(yè)接管計劃的提出
7.1.1項目總經(jīng)理在《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規(guī)定的接管日期前,從項目各部門抽調人員,成立物業(yè)接管小組,并委任小組組長。
7.1.2小組組長擬定物業(yè)接管計劃并報項目總經(jīng)理審批,物業(yè)接管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7.1.2.1物業(yè)接管驗收項目清單;
7.2.2.2小組人員分工;
7.2.2.3接管日程安排;
7.2.2.4其他(如提前介入在建工程驗收等)。
小組組長擬定接管計劃時應注意,圖紙資料應至少提前于該實物移交七天完成驗收并歸檔。
7.1.3項目總經(jīng)理批準的接管計劃由小組組長組織執(zhí)行。
7.2圖紙資料的驗收
7.2.1負責圖紙驗收的責任人應按計劃規(guī)定的時限完成圖紙資料的清點和校對工作,認為缺少有關資料時,應向移交單位索取。
7.2.2應予驗收的文檔資料一般應包括:
7.2.2.1全套工程竣工圖紙(含小區(qū)規(guī)劃圖);
7.2.2.2機電設備使用說明書,隨機資料、工具等;
7.2.2.3機電設備購銷合同(復印件);
7.2.2.4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7.2.2.5電梯使用許可證;
7.2.2.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2.2.7供水、供電的指標批文;
7.2.2.8供氣系統(tǒng)驗收證明(含指標批文);
7.2.2.9消防系統(tǒng)驗收證明;
7.2.2.10其他資料。
7.2.3驗收責任人填寫《房屋及共用設施驗收記錄表》和《房屋及共用設施清單》,并與移交單位人員共同核實無誤后,雙方簽字,即完成驗收。
7.2.4《房屋及共用設施驗收記錄表》和《房屋及共用設施清單》由驗收責任人交
接管小組組長審閱后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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