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事故案例分析模擬試題(十八)
[案例31]龍山、拉甲坡和田角鋅礦共安排職工500多人下井作業(yè)。17日凌晨3點多,拉甲坡礦9號井實施兩次爆破后,標高-166m平巷的3號作業(yè)面與恒源最底部-167m平巷的隔水巖體產生脆性破壞,大量高壓水從恒源礦涌出,發(fā)生透水,淹及拉甲坡礦3個工作面、龍山礦2個工作面、田角鋅礦1個工作面,致使81人死亡,其中拉甲坡礦59人、龍山礦19人、田角鋅礦3人,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請根據上述材料分析事故原因。
答案:
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經調查,廣西某“7.17'‘特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由于非法開采國家保護性資源,以采代探,亂采濫挖,長期管理不力而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1.直接原因
非法開采,亂采濫挖,違章爆破,引發(fā)透水是導致“7.17”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5月23日,恒源礦及其連通的拉甲坡礦9號井1、2號工作面標高-110m以下采空巷道均被水淹,并與老塘積水相連通。恒源礦最底部-167m平巷頂板與拉甲坡9號井-166m平巷3號工作面之間的隔水巖體最薄處僅為0.3m,在57m的水頭壓力作用下已處于極限平衡狀態(tài)。7月17日凌晨3時多,拉甲坡礦9號井兩次實施爆破,使隔水巖體產生脆性破壞,形成一個長徑3.5m、短徑1.2m的橢圓形透水9,高壓水急速涌入與此相通的幾個井下作業(yè)區(qū),導致特大透水事故發(fā)生。
2.主要原因
?。?)以采代探,濫采亂挖,礦業(yè)秩序混亂。1996年至2001年,獲取探礦權的某縣政府所辦富源公司和廣西有色215地質隊與無地質勘察資格的龍泉礦冶總廠等21家采礦企業(yè)簽訂了一系列關于105號礦體詳查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探礦,實際是非法采礦。全縣263個礦井中絕大部分為非法礦井。這些非法礦井為爭搶國家資源,不顧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沒有必要的防水措施,相互貫通,從而致使1礦透水7礦被淹。
(2)官商勾結,以礦養(yǎng)黑,以黑擴礦,無視礦工生命安全。長期以來,以黎東明為首的一伙非法礦主,用金錢鋪路,腐蝕拉攏政府官員。某縣一些領導貪污腐敗,與礦主相互勾結,通過官辦的富源公司,一方面為礦主進行有組織的以采代探,非法采礦創(chuàng)造條件,另一方面大肆謀取非法利益,而對此,河池地區(qū)置若罔聞。由于得到當地政府、權力機關某些人的支持庇護,一些非法礦歷經數次整頓卻長期存在。
有的礦主非法成立“護礦隊”,為其搶奪、盜采國家資源和隱瞞事故、草菅人命等違法犯罪活動充當打手。在這次瞞報“7.17”事故中,黎東明等人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向外界透露實情,阻撓記者調查、采訪。
?。?)河池地區(qū)、某縣長期以來忽視安全生產,有關部門疏于執(zhí)法、濫用職權。某縣內的所有民營礦都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作業(yè)環(huán)境非常惡劣,傷亡事故頻繁發(fā)生,而有關領導卻熟視無睹,長期瞞報、少報事故。據調查組在當地火葬場調查時發(fā)現,某縣2000年礦山企業(yè)因工死亡259人,而去年縣里只上報死亡57人;今年1~7月份死亡264人,縣里統(tǒng)計數字只有94人。
在工商管理、爆破器材使用和電力管理等方面,有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嚴重失職瀆職,尤其是自治區(qū)礦山整頓工作組年初就進駐大廠礦區(qū),不但非法開采的礦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16個。國土資源部違反有關規(guī)定向富源公司核發(fā)探礦權人證,為富源公司進行有組織的非法采礦提供了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