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增加量占綜合能源消耗量的比例
【提問】B項目投產(chǎn)運營后增加了A市“十二五”新增能源消費。B項目投產(chǎn)后能源消耗增加量占綜合能源消耗量的比例為:103.07/2045.5=5%.為什么不用83.86(萬t標準煤)來除?
【回答】學員zpmldn1971,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B項目投產(chǎn)后能源消耗增加量占綜合能源消耗量的比例為:103.07/2045.5=5%這里是直接用設計年耗煤量與綜合能源消耗量的比值進行計算的。
老師也認為該處計算有問題,應該使用單位統(tǒng)一的標準煤來進行計算。
★問題所屬科目:咨詢工程師——現(xiàn)代咨詢方法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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