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老師,您好!
1、請問“項目管理服務模式(PM)”可不可以理解為類似“工程監(jiān)理”的作用,受業(yè)主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但與施工單位無合同關系?
2、而“項目管理承包模式(PMC)”與“代建制模式”的區(qū)別是否可以理解為:“代建制”比“PMC模式”多了前期的項目策劃、報批、環(huán)評、消防、開工等等手續(xù)。
【回答】
學員cjxmf321,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項目管理服務模式(PM)可以這樣理解,受業(yè)主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但與施工單位無合同關系。
2.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責任編輯: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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