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問題】什么是合同履約與監(jiān)督?
【解答】工程項目合同履約,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雙方各自履行合同約定責任和義務的過程。合同一經訂立,合同雙方都應認真履行。
合同雙方應建立各自的合同履行保證體系,由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管理與支持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學習、分析、解釋、說明合同內容,研究實施合同的計劃,明確分工與責任,加強與合同雙方的溝通,監(jiān)督檢查合同實施的過程。
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規(guī)定的一方當事人,應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包括依法支付違約金、賠償金、采取補救措施、繼續(xù)履行合同及被解除合同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有權按合同約定中止執(zhí)行合同,對合同作出變更、轉讓、解除、終止的處理。在受到損失的情況下,受損方可通過合法程序向違約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shù)囊蟆?/p>
工程項目合同受國家司法與行政的雙重監(jiān)督。政府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對主要的工程項目合同進行招投標前的備案審查,防止合同條件違法及黑白合同發(fā)生。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發(fā)生合同爭議,可通過和解或調解解決,也可依法向合同約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法律訴訟。
以上內容均根據(jù)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