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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0 09:0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根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辦法》,現予公告,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1. 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辦法
2. 指定媒介《四川建設網》通訊地址
3. 中標候選人公示格式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工作,增加透明度,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各方的監(jiān)督,根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是指《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范圍內的項目。
依法必須招標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中標候選人必須在指定媒介進行公示。其他項目的中標候選人是否公示或在何種媒介進行公示由招標人自主決定。
第三條 四川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指定《四川建設網》為中標候選人公示的指定媒介。具體聯系辦法見附件二。
第四條 公示文本應當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公示的內容應至少包括招標人名稱,招標項目名稱,評標委員會推選的中標候選人及排序。格式要求見附件三。
第五條 招標人提交項目審批部門備案的評標報告應包括中標候選人的公示文本。經核對公示文本的內容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及排序一致的,在公示文本上加蓋招標備案專用章,招標人持備案的公示文本到指定媒介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指定媒介發(fā)布的次日起算。
實行委托招標的,由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公示。
第六條 在公示期內,若無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向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的,招標人即可按規(guī)定確定中標人。
第七條 在公示期內,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向《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的部門提出投訴。公示期滿后提出的投訴不予受理。
投訴應該向有受理權的部門提出,投訴的事項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應告知其向有權的部門提出或將投訴的材料轉交有權的部門處理。
有關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在監(jiān)督過程中發(fā)現違法行為的,應按各自的職責分工進行查處。
第八條 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書面投訴書。投訴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ǘ┍煌对V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ㄈ┩对V事項的基本事實;
。ㄋ模┫嚓P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不予受理:
。ㄒ唬┩对V人不是所投訴招標投標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投訴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
。ㄒ唬┩对V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三)投訴書未署具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以法人名義投訴的,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
。ㄋ模┏^投訴時效的;
(五)已經作出處理決定,并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对V事項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第十條 符合投訴處理條件并決定受理的,有關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查、調查和取證,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做出處理決定。
投訴處理的具體程序按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投訴人應保證投訴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經查實屬提供虛假情況,惡意投訴的,或以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阻礙招標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給予警告,多次
提供虛假情況或情節(jié)嚴重的,按規(guī)定給子處罰。
第十二條 根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中標候選人未經公示的,由項目審批部門給予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1 萬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二
指定媒介《四川建設網》通訊地址
地址:成都市一環(huán)路南三段64號
網址:www.sccin.com
電子信箱:sccin@sccin.com
電話:(028)85599532
傳真:(028)85599532
郵編:610041
附件三
中標候選人公示格式
招標人 | |
招標代理機構 | |
招標項目名稱 | |
合同段(標段)名稱 | |
中標候選 人及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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