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補辦資格證書程序
補辦資格證書程序
一、考生資格證書丟失后,持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綜合部申請補發(fā)證書: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準考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兩份。
4、河南日報刊登“遺失聲明”,報紙原件一式兩份。
5、單位證明。省直單位的考生由考生本單位(指廳局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省轄市考生由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出具證明。
6、資格證書注冊管理部門證明。二、綜合部在收到考生所有材料后,進行整理,登記造冊,將整理后的所有材料報往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或專技司。
三、收到國家人事部同意補發(fā)并發(fā)回的新證書后,通知考生本人到我中心綜合部辦理相關領證手續(xù)。 附加:證書查詢服務
報考指南
大綱 / 教材
25年預計6月發(fā)布
報 名 時 間
預計考前2-3個月
準考證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內
考 試 時 間
預計25年10月
考 試 成 績
考后2-3個月左右
合格證領取
成績公布后1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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